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广东工业大学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兼任硕士生导师(以下简称“校外硕导”)队伍建设,落实专业学位研究生“双导师制”,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现开展新增校外硕导遴选工作,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岗位基本条件
1. 了解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政策法规,恪守学术道德,治学态度严谨,学术造诣较高,愿意为我校研究生教育做出贡献;
2. 主要来自企业或者行业,其本人和所在单位应与我校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有着紧密联系;
3.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并且担任单位的中层及以上技术管理干部;
4. 熟悉所指导的学科领域,具备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5.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计算至2021年8月31日)。
注:根据承担指导研究生责任的不同,校外硕导分为二种类型。一类(A岗)是承担指导研究生主要任务的校外导师,包括来自省教育厅产教融合、科教融合等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的导师,以及其他“1+2”培养模式的导师等,原则上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另一类(B岗) 主要是协助校内导师完成研究生校外实践任务的校外导师,主要来自于与我校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的人员。
二、我校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者本人填写《广东工业大学校外兼任硕士生导师申请表》(附件1),《广东工业大学校外兼任硕士生导师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连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于11月25日15:00前报送至行政楼512室,电子版发送至kyc515@126.com,邮件主题“广工硕导申报”。
三、注意事项
1. 申请校外硕导需提供佐证材料的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最后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任职证明等。
2. 所有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均要求A4纸大小,并按以上次序附于申请表后。
联系人:杨赛,联系电话:2716959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