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社科处、校地合作处 时间:2021-04-20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0〕983号)和《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广东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财科教〔2021〕34号)文件要求,市启动2021年省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大专项+任务清单”)项目(下称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肇庆市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专项资金项目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各申报单位须通过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及相关附件等申请资料。


  (三)各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范围进行申报(详见附件),不在申报指南范围内的项目不予支持。


  (四)同一申报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多头申报不同的专题,同一申报单位对同一专题限申报一个项目,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3项以上(含3项)未完成结题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结题(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创新指导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六)申报单位应严肃认真、科学合理地制定项目投资预算,增强可行性,避免随意性。申报单位在项目申报资金未获得足额资助时,缺口的部分资金投入由申报单位自行补足。


  (七)注册地不在我市的单位与本市单位联合申报时,第一项目担任单位必须是本市单位且项目实施地应在本市。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整合资源,共同申报和实施相关项目。


  (八)申报人和申报单位信用记录良好,无违背科研伦理道德。


  (九)凡申报的项目需出具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做为附件上传到系统,装订进纸质材料。【第一批集中办理的时间2021年4月27日;第二批集中办理的时间2021年5月13日;请申请人提前签好字交科技处】


  (十)为加强科技资金管理,承担单位必须建立研发费专账或辅助账,确保项目正常实施。


  二、项目申报指引


  (一)注册。已在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的用户请直接用已有的申报人账号登录,初始密码为zq123456。首次申报的单位请在“肇庆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注册单位信息,待单位注册通过系统审批后,单位申报人再进行个人注册。(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发布信息-附件:“市县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操作手册”)


  (二)网上申报流程。


  1.申报人登录系统→“业务管理”→“项目申报”→“新增项目申请”→选择“肇庆市科技计划类别”业务类别→录入申报材料→提交;


  (三)纸质材料提交。


  1.纸质材料报送流程。各申报单位其申报材料在网上经业务科室审核通过后(申报状态为“请交纸质材料至窗口受理”),即可打印纸质书面材料,经学校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盖章、汇总、集中报送到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


  2.装订要求:


  线上申报纸质申报材料按每个项目一式二份提交,打印的申报书必须是在系统下载生成的最新版本号的PDF;线下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


  纸质材料必须胶装上报,按封面、目录、申报书、相关附件的顺序汇总装订。


  3.为加强科技资金管理,做好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同时填报《市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2),作为附件上传到申报系统,并装订到纸质材料。


  三、时间节点


  (一)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1年4月19日至5月19日下午5时。


  (二)各申报单位科研秘书须在2021年6月9日17:00前汇总申报材料(含附件)一式二份、汇总表(一份、二级单位盖章)送达科技处。


  (三)市科技局业务主管科室将于2021年6月3日至6月7日前完成网上形式审查工作,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申报单位于该日期后即可打印具水印号的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一)联系地址:肇庆学院行政楼519室。


  (二)邮政编码:526020


(三)业务联系电话:


肇庆学院科技处: 赵老师0758-2716440 肇庆学院行政楼519室


市业务科室: 社会发展与农业农村科技科:陈子尧 2899815


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技术支持):陈建宁  2899820


省技术支持客服:020-83163365  QQ:800099528


业务受理窗口(纸质材料受理):陈建宁  2899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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