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学院生物与医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6-03-12 点击数:

根据《肇庆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结合生物与医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特点,为确保生物与医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活动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确保专业实践活动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专业实践活动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环节。面向学科领域进行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活动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

一、专业实践活动内容

专业实践活动必须是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实际工作,内容包括科学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验、专业实习等。

二、专业实践活动方式

专业实践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研究生导师的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责任人,应落实立德树人职责,全面指导研究生的专业实践教学活动。依托校内导师自身所承担的应用型科研课题,与行业、企业需求相结合,校内导师安排学生到企业实习。如校内导师不具备条件安排实习活动,由研究生所在学院协调其他硕导或学院专业实践指导老师代为联系合作企业,安排研究生到校外实践基地实习,但后续实践教学过程仍由校内硕导负责。校内硕导、研究生所在学院共同给予代为联系的硕导或学院专业实践指导老师,均给予相应的工作量补贴。

三、 专业实践工作程序

1. 研究生在进入实习单位前,研究生所在学院须为研究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并由学院牵头完成《肇庆学院xx学院与xx(企业)研究生联合培养协议书》(附件1)、《肇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申请审批表》(附件2)的签订,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交学位点汇总备案,确保专业实践工作顺利进行。

2. 实践期间,研究生变更实习单位,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征得校企双方导师同意后方可离开。专业实习单位变更后,研究生应及时进行专业实践有关信息的变更。专业实践时间可累积计算。

3. 实践期间应及时做好专业实践有关的工作笔记,按要求填写和提交《肇庆学院工程

类硕士专业实践手册》(附件3),并主动向校内外导师汇报实践和思想等情况,具体汇报时间和方式由导师与研究生协商确定。

、专业实践活动考核

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课程学习结束后,按照所在专业类别或领域的专业实践活动要求,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专业实践活动。

专业实践活动期间要求研究生完成《肇庆学院工程类硕士专业实践手册》(附件3)中专业实践手册内容,并在本专业领域内进行交流。报告内容包括本阶段专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主要成果及不足之处等。

专业实践环节结束后研究生应填写《肇庆学院研究生结束校外专业实践返校报备表》(附件4)《肇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报告》(附件5)。校内外导师审核签字,交二级学院考核备案,经考核合格后专业实践记6学分。未通过专业实践考核的研究生,不得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专业实践活动时间

依据《生物与医药全日制培养方案》,专业实践为必修环节,开课学期安排在2-5学期。

已有相关实践工作经验一年以上的生物与医药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入学前没有工作经验的生物与医药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一年此项工作的展开原则上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开始实施,特殊情况下可申请采取以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替进行的方式。

六、专业实践活动实施与监督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肇庆学院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学位点负责具体执行。

监督与评估:相关学院应定期对专业实践活动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确保实践活动的顺利实施和取得实效。

七、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生物与医药专业硕士学位点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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