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学院教室管理规定

作者: 时间:2021-03-04 点击数:

(肇学院〔200289号,2012年修订)


为加强教室管理,维护教学秩序,合理利用教学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室主要用于学校的教学活动,未经批准,不得将教室用于非教学活动,禁止利用教室进行营利性活动。

二、学校所有教室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使用;未经教务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多媒体课室、带扩音设备的教室由教育技术与计算机中心负责设备的管理及维护、维修。

三、后勤部门负责教室(含多媒体教室)的日常管理,包括粉笔和粉笔刷的供应,黑板、墙壁、桌椅、窗帘等设施的维修和增补,用电和铃控管理,教学楼日常值班和清洁卫生等。教学楼值班人员应定期检查教室设施的使用情况,向后勤部门报告教室设施的短缺、损毁情况,由后勤部门及时处理,以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四、课程表一经排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确有特殊原因需改变上课地点的,由教学单位教学秘书报教务处教务科统一调整。

五、各单位因从事教学相关的活动需临时借用教室,须提前两天到教务处办理教室借用手续。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教室,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各单位应加强对师生的文明教育,进入教学楼应衣着整洁,举止文明,讲究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不准乱写乱画、随意张贴;不准乱搬教室内桌椅。要爱护公物,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离开教室要自觉关闭所有电器。

七、教室内桌椅原则上不准外借,确因公务需要临时借用,须经教务处同意,由教学楼管理人员办理借出和归还手续,桌椅缺损由借用者负责赔偿。

八、上课时间任何人不得进入教室找人或取东西,确有紧急情况者,须经上课教师同意。外来人员进入教学楼办事须向教学楼管理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由本校有关单位的人员带入。

九、教学楼实行全天开放(包括节假日期间),开放时间为7:00-23:0023:00教学楼关闭后,任何人不准在教学楼滞留,违反者由教学楼管理人员送交保卫处处理。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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