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肇庆市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社科处 时间:2022-03-08 点击数:

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激发我市广大社科工作者的主动性和创新力,推出一批思想性、理论性和实践性强的理论研究成果,为市委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智力支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肇庆市文化强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肇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我们拟组织开展肇庆市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现就做好肇庆市第十六届(2020—2021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参评的成果应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创新发展,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较好的文风和明显的社会效益。

2.具有创新精神,在某一领域某项内容提出了具有独创性、原创性和创见性的理论观点,或对某一理论观点作出新的补充、新的说明,言之有理,论之有据,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理论水平的研究成果。

3.在研究、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理论和现实问题上有创见,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措施、办法,对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有现实指导作用,或对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收到较好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

二、申报范围

1.凡由我市个人或集体在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正式出版的社科类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在具有国内统一刊号公开出版物或经省出版管理部门核准的内部出版物(含《肇庆论丛》)发表的论文、调研咨询报告;被县以上党委、政府和市直局以上单位采纳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咨询报告;正式出版的人文社科普及读物等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参加评选。

2.成果原则由主编(或第一主编)、第一作者申报。主编(或第一主编)、第一作者书面同意放弃申报情况下,允许副主编(或第二主编)、第二作者申报。每人限申报一项。

3.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在评奖时限内以同一主标题发表于同一刊物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的一项成果整体申报。

4.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在评奖时限内各卷均已出版的多卷本研究著作,可作为著作类一项成果整体申报。

5.申报评奖的研究成果,其申报者必须是我市的人员或集体。在评选时限内调入我市的人员,且在评选时限内未参加过同级别评奖的研究成果可以申报。在评选时限内已调出我市的人员,其研究成果不能申报。

6.下列成果不列入评奖范围:

①凡已在高于或相当于本奖励级别的评奖中获奖的成果;

②尚未结项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最终成果;

③由集体撰写编成的论文集;

④没有取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及市直局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认可、采纳、评价等书面证明的未公开发表的调研咨询报告;

⑤教材、教辅读物和文艺作品及其翻译成果;

⑥著作权有争议的成果。

三、奖项设置

优秀成果奖分著作、论文、调研咨询报告三大类,每类设一、二、三等奖,由肇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发给获奖证书和奖金。奖项总数将根据申报情况由肇庆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确定。


四、申报、推荐办法

1.市评奖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每人限申报1项,两人以上合作项目可另报1项(已申报1项,在合作项目中又是第一作者的不得申报)。集体项目的申报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单位重复申报。

2.我校限报26项。

3.申报截至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

五、个人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及其他附属材料,所有复件材料均需采用A4纸双面印刷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含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A.著作类报送成果原件6份,请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和所申报的学科。B.论文类报送成果6份(含1份原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在一起。C.调研报告类报送成果6份(含原件1份),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人。成果需要保密的,请特别注明。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其他附属材料:一式6份(含1份原件),具体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书评,成果被转载、引用情况等。

4.各类成果需按以下要求形成一套完整材料进行报送:A.著作类(一式6份):《申报评审表》+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著作书籍;B.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申报评审表》+成果+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C.调研报告类成果(一式6份):《申报评审表》+成果+采纳证明或领导批件、附属材料的顺序装订。

5.评奖工作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包括成果原件)原则上不再退还。

六、申报截止时间

1.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请各申报人提交到单位科研秘书处,统一汇总上交。纸质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5月5日(星期四);电子版(1.《肇庆市2020—2021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一览表》2.各申请人电子版《申报评审表》)请发送至839734066@qq.com,邮件主题请写“学院+第十六届肇庆社科成果奖申报”。

2.联系人:何敏静  2716193  QQ:839734066      

3.材料送交至:行政楼518    


                                             科技处、社科处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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